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12 来源: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三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定安品道居民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赵庆、庞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2023)琼9021执恢220号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海南定安品道居民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定安县环城南路天九美食文化广场138号2号楼S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DYEEXH。

法定代表人:庞清,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赵庆,男,1965年08月07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街阿尔卡迪亚新儒苑9栋1单元701室,公民身份号码:130402196508070618。

被执行人:庞清,女,1989年02月2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376号2栋2单元4楼4号,公民身份号码:511302198902201722。

执行依据:(2021)琼96民终1041号民事判决书、(2023)琼9021执异63号执行裁定书。

执行标的:2408210.8元及违约金、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经本院依法核实后处置,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发放悬赏金。

举报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本院邮寄财产线索材料,并说明本人身份信息,信封上注明“财产线索”字样,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有义务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拒不配合核实身份的人员,不予发放悬赏金。

悬赏期限:一年(2023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该期限内,若申请执行人债权已全部实现,本院将另行发布公告终止悬赏执行。

邮寄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4号定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人:黄芬

联系电话:0898-32840063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