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法院关于选聘智慧法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02-17 来源:定安法院

为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公开关于选聘智慧法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定安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定安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

三、建设内容:定安县人民法院本次在县院建设3套智慧法庭的硬件和相关智慧法庭功能软件平台的建设,缓解我院庭少案多,有效提升司法审判效率。

四、投资匡算:136.6553 万元(最终投资额以评审价为准)

五、选聘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

六、编制服务费:按海南省大数据局和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编制标准(试行)》文件规定计算。

七、资格要求:

(一)、报价时必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例如:a.工程勘察资质甲级以上资质;b.工程咨询资质甲级以上资质;c.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甲级以上资质;d.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甲级以上资质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

5、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7、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8、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投标供应商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二)、评价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根据响应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报价是否低于预算金额审查响应人资格。

2、打分。由询价小组对符合条件响应人,根据其报价额度和提供的案例、服务工期、项目团队、设计思路情况打分,打分结果的平均值为该响应人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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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3 年 2月 17 日至 2023 年 2月 21 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7:30,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注:报名人与授权人要一致)

(三)报名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兴安大道4号 (定安法院)

九、选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材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最终审查:

1.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一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2.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一家时,由选聘人综合评比各参选单位的报价、业绩和资质等资料,最终选出一家作为中选单位。

十、选聘人:定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先生   0898-63825896

 

 

定安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