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强制执行 彰显法律权威——定安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案件

发布日期: 2022-03-18 来源:定安法院

3月16日,定安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1990年至2018年期间,原告陈某新相继就案涉土地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2018年,原告陈某新拆除案涉土地上建造的旧房屋,准备重新修建新房时,四被告以案涉土地中59.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属其所有为由出面阻拦,双方因此发生纠纷。2020年,原告陈某新向定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冯一某、冯二某、冯三某、冯四某立即停止侵权,不得再阻碍原告在案涉土地上施工建房。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提供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已失效,且该证记载的土地四至也无法确定案涉纠纷地在该证的土地范围内。故判决四被告不得阻拦原告在案涉土地上施工建房。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最终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四被告的再审申请。

判决生效后,四被告仍阻拦陈某新在案涉土地上施工建房,陈某新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多年邻居,执行法官从维护和睦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释法明理,希望通过“柔性执行”促进双方达成和解。但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和解意见。

3月16日,申请执行人陈某新准备在案涉土地上继续施工修建房屋时,再次遭到了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的阻拦。根据提前制定好的执行工作方案,定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飞立即带队,组织执行干警、法警等14人前往现场进行强制执行。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拉围警戒线,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场,维护好现场秩序。上午9时20分,挖土机及装土拖拉机陆续进场,施工人员开始开挖地基。施工期间,被执行人方两名亲属情绪激动,多次试图进入施工现场,执行干警对其进行劝阻并耐心释法明理。经过多次劝离沟通后,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未再进行阻拦,施工得以顺利继续进行。

近年来,定安法院多次开展了涉民生、强制清场等专项执行行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了广大申请执行人的认可,有力彰显了法律权威。今后,定安法院将继续主动作为,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打造文明和谐法治定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