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符某兰、王某茂如愿拿到了修补房屋的渗水费用,对该案的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当天,定安法院居丁法庭转换执行案件履行方式,仅用2个多小时,促使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房屋多次修补仍然渗水 意见不合陷僵局
2021年12月7日,符某兰、王某茂与郑某因房屋装饰装修发生矛盾纠纷,并向居丁法庭提起诉讼,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生效后,郑某于2022年初为符某兰、王某茂的房屋进行修补渗水问题。2022年下半年,经过修补的房屋仍然出现渗水问题,对此,符某兰、王某茂按照之前的调解协议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履行修补房屋渗水义务,同时承担修补材料等相关费用。
了解案情后,执行法官蒙绪玺立即组织被执行人郑某一同到申请人符某兰、王某茂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发现房屋渗水事实存在,被执行人也表示愿意继续为申请人修补房屋渗水问题。但此时的申请人也对被执行人失去了信任,不愿意继续让郑某修补房屋,且在修补费用问题双方意见不一。
执行法官蒙绪玺还发现,由于被执行人为当地的民间建筑队,没有建筑资质,承建申请人的房屋也没有建房设计等相关材料,而房屋是按照申请执行人当时房屋基础上承建的,若就渗水问题申请专业评估也没有参照材料,加上申请人对专业评估怀有质疑态度,该案的执行程序一时陷入了僵局。
法官转换思路破执行困局 消除纠纷促和解
为了能够解决房屋渗水问题,同时让申请人满意,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蒙绪玺向双方当事人提出了解决意见,通过转换履行方式,主要就房屋渗水修补费用问题进行协商沟通。
经过2个多小时耐心的沟通,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即由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15000元修补渗水费用,其在本案中需履行的义务就此完毕,申请人的房屋如再出现渗水问题与被执行人无关。被执行人即时履行支付承担的修补渗水费用,申请人收到修补费用后,表示接受。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怎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强调指出,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程序合乎规范,同时能实质解决问题,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才能体现诉讼的价值。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定安法院以矛盾纠纷的化解为终极目标,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标准,执行法官跳出机械执行的框架,积极转换履行方式,破解执行难题,巧妙化解矛盾纠纷,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多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