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中院联合定安法院对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高院“禁毒三年大会战”精神,加强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高人民群众拒毒防毒意识。2月2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定安县人民法院对7件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7名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获刑八个月至四年六个月刑期不等。定安县公安局参加了该活动,利用广场空地进行禁毒宣传展览,定安县龙州镇干部群众及学生代表三百多人参加了宣判活动并接受教育。这是春节后海南一中院与辖区法院首次进行集中宣判,也是海南一中院在辖区第5次开展“禁毒大会战”集中宣判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案件一:执迷不悟,男子两次贩毒最终获刑两年六个月
2016 年3月19日,程某在定安县龙河镇某村委会附近向陈某贩卖2包海洛因,得款人民币100元。3月21日,程某再次在同一地点向陈某贩卖2包海洛因,得款人民币100元。交易完成后,两人被定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抓获,民警从程某身上缴获34包毒品,作案用手机一部,毒资160 元,从陈某身上缴获2包毒品。据查,程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2012 年1月刑满释放。因吸食毒品,于2016年3月21日被定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强制隔离戒毒二年。一审定安法院以程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程某不服,向海南一中院提出上诉,一中院审理认为,原审事实清楚,量刑适当,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省一中院对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案件二:不思悔改,定安农民四次贩毒再获刑四年六个月。
李某炳,定安县农民,曾因犯贩卖毒品罪和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11月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2011年11月刑满释放。因吸食毒品,2016年8月12日被定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但李某炳不思悔改,于2016年7月8日至8月11日在定安县家中附近4次贩卖冰毒、海洛因给吸毒人员邓某宜、秦某林、周某朋、邓某建,每次得款人民币100元,其中8月11日当双方毒品交易完毕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被告人李某炳处缴获11小包海洛因共净重1.42克、毒资人民币1940元、手机1部、电子秤1台、吸管1袋、密封袋2袋,从吸毒人员邓某建身上缴获刚跟被告人李某炳购买的毒品海洛因l小包净重0.10克。一审定安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炳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向多人贩卖毒品四次,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李某炳不服,向海南一中院提出上诉,经审理认为,原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省一中院对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案件三:男子因贩卖毒品获刑十个月
1992年出生的被告人陈某某因吸食毒品,于2016年6月18日被定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及强制隔离戒毒二年。期间,陈某某主动交代了尚未被掌握的贩卖毒品犯罪行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毒品海洛因1次0.21克得款50元,定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定安法院对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案件四:运送毒品代收毒资犯贩卖毒品罪获刑八个月
2016年7月25日,吸毒男子莫某某联系绰号“阿二”的男子购买人民币250元的毒品海洛因,双方约定在定安县定城镇美钗坡村某处交易。被告人王某某代“阿二”拿1小包毒品海洛因到双方约定的地点进行交易,被定安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他人贩毒仍受其指使运送毒品代收毒资,贩卖毒品海洛因一次计0.42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坦白和在贩毒活动中罪责相对较轻,酌情从轻处罚,被定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定安法院对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
案件五:三进宫 定安男子因贩卖毒品罪再获刑一年八个月
定安男子王某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11月23日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同年12月12日刑满释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8年6月18日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9年3月1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7月21日被定安县公安局抓获,经定安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毒品海洛因两次(第二次0.11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有犯罪前科且属于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定安法院对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案件六:无业男子以贩养吸 男子两次贩卖毒品获刑二年
1976年出生的男子胡某,案发前处于无业状态,因吸食毒品无法支付高额的费用,两次贩卖毒品即海洛因2.67克、甲基苯丙胺2.04克,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定安法院的法官带着便携式科技法庭到乡间宣判
案件七:刑满释放不足两年再因贩卖毒品入狱
1982年出生的被告人黄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5年7月7日被定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06年4月20日刑满释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2年7月16日被定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2015年3月13日因减刑提前释放。现因贩卖毒品再度获刑二年六个月。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上旬被告人黄某某两次在其家中贩卖毒品海洛因2.12克共计得款100元,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曾因犯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的贩卖毒品罪,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毒品是人类的公敌,是社会的公害,毒品侵蚀着人们的肌体,危害着我们的身心健康。近几年来,海南省毒品犯罪日益猖獗,毒品案件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一是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的危害性还认识不深。二是家庭或学校的教育缺失,监管不力。三是不法利益的驱动,致使一些犯罪份子铤而走险。四是某些人对毒品犯罪还存有侥幸心理。五是社会的综合治理还不够,毒品打击力度还需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海南省委“禁毒三年大会战”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广泛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家庭搞好禁毒宣传,做好普法教育。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政法等部门,多管齐下,从源头上治理,形成抓工作的合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治理打击毒品的力度,形成持续有力震慑作用。总之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治理毒品犯罪绝非一日之功,我们要主动作为,持续发力,为海南的人民安居乐业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