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法院不断强化执行力 全面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 2021-08-02 来源:定安法院

连日来,定安法院认真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县委作风整顿建设年、县委巡视巡察等活动持续发力,不断强化执行力,提升战斗力,着力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执行质效低下等突出问题,执行工作质效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动态一:

近日,定安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共计人民币金额十三万余元。

2018年2月11日被执行人程某瑶向申请执行人定安县某信用社借款人民币15万元,贷款期限60个月,自2018年2月11日起至2023年2月11日至。被执行人已累计超过三期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还款义务,至今拖欠本金十一万余元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多次催收未果。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24日向定安法院申请强制执。

为确保申请人的资金能够快速回笼,定安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在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社区、公积金调查等一系列线上线下调查等。查到被执行人程某瑶定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账户余额五万余元。承办法官林小乃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制作执行裁定书,对账户进行扣划至本院代管款账户并划拨至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在执行中,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程某瑶已怀孕并将面临生产,考虑被执行人程某瑶后续的生活需要,承办法官林小乃期间多次通过电话跟被执行人沟通,陈诉其中的利害关系及如未履行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影响。

在执行和解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提出的多个和解方案均被执行人拒绝,被执行人程某瑶在和解过程中情绪激动,甚至出现行为失控的情况,但承办法官仍耐心安抚被执行人的情绪,并持续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分析其中利害关系以及被执行人程某瑶往后的临产及临产后的生活情况。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每月从固定收入工资卡扣划至申请执行人的指定账户,案件最终得以长期和解履行。

动态二:

近日,定安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队对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促使案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申请执行人陈某辉与被执行人莫某新于2016年间,被执行人莫某新为申请执行人陈某辉在定城镇仙屯村的住房制作、安装铝合金门窗、防盗网等。双方约定好于2018年12月28日进行结算,经结算防蚊网、门款共计72000元,申请执行人陈某辉多次向被执行人莫某新催促支付欠款,但被执行人莫某新以种种借口推辞、拒绝支付。申请执行人陈某辉于2021年2月2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莫某新拖欠款项72000元及案件诉讼费800元。

本院经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村委会调查、公积金调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等一系列线上线下调查工作,均未查到被执行人莫某新有可提供财产线索,因该案件涉及民生,承办法官伍晓威期间多次通过电话跟被执行人沟通,明确告知如未履行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影响,但被执行人莫某新仍表示其没有钱履行,多次协调都以失败告终。

2021年5月21日,承办法官联合法警队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以高压的态势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在承办法官的带领下,法警队干警先将被执行人莫某新带去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随后赶往县医院体检。在等待体检结果中,承办法官仍不厌其烦地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依旧表示没有钱给付,调解再次失败。核酸检测结果出来,最终将被执行人莫某新送往县拘留所司法拘留15天。

2021年7月,被执行人向承办法官申请长期和解履行,在承办法官多次向申请人的沟通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从7月份开始,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所欠款偿还完毕。

下一步,定安法院将持续加强巩固各项工作成果,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领导决策部署,抓准抓牢抓好工作落实,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创新开拓中推动执行工作任务不断取得新成效、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