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坚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以树立公正、高效、便民、以人为本的人民法院形象。
二、成立政务管理公开化领导小组
组 长:冯 飞
具体责任部门:本院办公室
责任领导:冯淑雨;具体负责人:吴 滨、曾 奕
三、政务管理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本院年度计划、重大决策;执行院长办公会议、院党组和院务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等情况。
2、落实法院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干部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3、干部晋级、奖惩、法官等级、警衔评定、考勤;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培养等情况。
4、按月公开本院当年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每月更新公布上月的财务开支情况)。
5、其他应该公开的信息、情况等。
四、政务管理公开的程序和时间
(一)政务公开的程序原则上应包括确定内容、审查把关、组织实施等程序,要坚持先审批、后公开的原则。
(二)严格按照及时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一般的常态性工作事项原则上每月更新公开一次。
五、政务管理公开的具体要求
(一)公开形式:主要以一楼立案大厅LED显示屏的方式予以公开。
(二)审批程序:实行审批制,经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原具体承办人在会议讨论通过后即时将需要公开的材料(电子版)和审批手续转交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具体负责人应该及时予以公开。
(三)本院“三会”讨论通过的项目,应当公开的按要求一律予以公开。其具体形式可参考如下:
项 目 | 时 间 | 具体负责人 | 费 用 | 承接单位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进度情况 |